
證券代碼:603776 證券簡稱:永安行 公告編號:2025-100
轉債代碼:113609 債券簡稱:永安轉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實施“永安轉債”贖回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贖回登記日:2025 年 8 月 11 日
● 贖回價格:101.4301 元/張
● 贖回款發放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8 月 6 日
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距離 2025 年 8 月 6 日(“永安轉債”最后交易日)僅剩
● 最后轉股日:2025 年 8 月 11 日
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距離 2025 年 8 月 11 日(“永安轉債”最后轉股日)僅
剩 8 個交易日,2025 年 8 月 11 日為“永安轉債”最后一個轉股日。
● 本次提前贖回完成后,“永安轉債”將自 2025 年 8 月 12 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摘牌。
● 投資者所持可轉債除在規定時限內通過二級市場繼續交易或按照 14.22 元的轉股價
格進行轉股外,僅能選擇以 100 元/張的票面價格加當期應計利息 1.4301 元/張(即合計
● 公司特提醒“永安轉債”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內轉股或賣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連續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 14.22 元/股的 130%(即 18.49 元
/股)。根據本公司《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
下簡稱《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已觸發可轉債的贖回條款。本公司第五屆
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永安轉債”的議案》,決定行使本公司可轉債
的提前贖回權,對“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永安轉債”全部贖回。
現依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有關條款,就贖回有關事項向全體
“永安轉債”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贖回條款
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永安轉債”的有條件贖回條款如下: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
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 130%(含 130%);
當期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
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
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
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二、本次可轉債贖回的有關事項
(一)贖回條件的成就情況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連續有 15 個交易日內有 15 個交易日
收盤價格不低于“永安轉債”當期轉股價格的 130%(含 130%),即不低于 18.49 元/股,已
滿足“永安轉債”的贖回條款。
(二)贖回登記日
本次贖回對象為 2025 年 8 月 11 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永安轉債”的全部持有人。
(三)贖回價格
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關于提前贖回的約定,贖回價格為 101.4301 元/
張。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本次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即 2.00%;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計息日(2024 年 11 月 24 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2025
年 8 月 12 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共計 261 天。
當期應計利息為:IA=B×i×t/365=100×2.00%×261÷365=1.4301 元/張
贖回價格=可轉債面值+當期應計利息=100+1.4301=101.4301 元/張
(四)關于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債個人投資者(含證券投資基金)應繳納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
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
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
持有可轉債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即每張可轉債實際發放贖回金額為人
民幣 101.4301 元(稅前)。
政部稅務總局公告 2021 年 34 號),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對境
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即每張可轉債
實際發放贖回金額為人民幣 101.4301 元(稅前)。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
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五)贖回程序
本公司將在贖回期結束前按規定披露“永安轉債”贖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永安轉債”持有
人有關本次贖回的各項事項。
當本公司決定執行全部贖回時,在贖回登記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
在冊的“永安轉債”將全部被凍結。
本公司在本次贖回結束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體公
告本次贖回結果和本次贖回對本公司的影響。
(六)贖回款發放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本公司將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贖回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
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發贖回款,同時減記持有人相應的“永安轉債”
數額。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贖回款,未辦理
指定交易的投資者贖回款暫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七)交易和轉股
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距離 2025 年 8 月 6 日(“永安轉債”最后交易日)僅剩
安轉債”最后轉股日)僅剩 8 個交易日,2025 年 8 月 11 日為“永安轉債”最后一個轉股日。
(八)摘牌
自 2025 年 8 月 12 日起,本公司的“永安轉債”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可轉債贖回的風險提示
(一)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距離 2025 年 8 月 6 日(“永安轉債”最后交易日)
僅剩 5 個交易日,2025 年 8 月 6 日為“永安轉債”最后一個交易日;距離 2025 年 8 月 11 日
(“永安轉債”最后轉股日)僅剩 8 個交易日,2025 年 8 月 11 日為“永安轉債”最后一個轉股
日。特提醒“永安轉債”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內轉股或賣出。
(二)投資者持有的“永安轉債”存在被質押或被凍結的,建議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質押
或凍結,以免出現因無法轉股而被強制贖回的情形。
(三)贖回登記日收市后,未實施轉股的“永安轉債”將全部凍結,停止交易和轉股,將
按照 101.4301 元/張的價格被強制贖回。本次贖回完成后,“永安轉債”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摘牌。
(四)因目前“永安轉債”二級市場價格(2025 年 7 月 30 日收盤價為 153.827 元/張)與
贖回價格(101.4301 元/張)差異較大,投資者如未及時轉股或賣出,可能面臨較大投資損
失。
特提醒“永安轉債”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內轉股或賣出。
四、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519-81282003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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